闽政办网传〔2018〕35号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进一步做好我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