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1日
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省委和省政府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十三五” 以来, 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全面落实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 脱贫攻坚任务胜利完成, 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保障, 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超 2 万亿元,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 2 万元, 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深化,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完成, 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十三五” 各项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发生历史性变革。“十四五” 时期,“三农” 工作重心将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 一并推进, 促进农业全面升级、 农村全面进步、 农民全面发展, 确保到 2025 年, 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 农业基础更加稳固,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 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沿海发达地区和具备条件的县( 市、 区) 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奠定坚实基础。
2021 年是“十四五” 开局之年, 是建党 100 周年, 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 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 按照省委十届十次、 十一次全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 2021 年省委一号文件的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 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提高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走符合福建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
农业农村厅
2021 年 1 月 29 日